教职所〔2020〕2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在院校实施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2019年4月,我所发布了《关于持续招募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的公告》。经过专家遴选、公示、核查企业信用和涉税信息、复核等程序后,提请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审议,确定63家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的76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参与1+X证书制度第三批试点。 请参与第三批试点的单位按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部署和《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在院校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推进1+X证书制
教职所〔2020〕22号 为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颁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受教育部委托,我所组织专家论证形成了在院校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成本上限设置方案,经公示后,提请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方案公布如下: 1.在院校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要坚持公益性和成本补偿原则。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简称培训评价组织)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核成本进行单独核算。 2.考核成本包括考场租赁、考务保障(报名、考场布置、监考、设备调试、耗材、安保等)、题库建设、组卷、试卷印制、阅卷、证书印制及
教职成厅函〔2019〕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实施好《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6号),积极稳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现就试点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健全协同推进机制 (一)健全工作机构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把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作为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拓展就业本领的重要抓
一、对应专业 学校类型 对应相关专业 建筑工程施工、工程造价、建筑设备安装、市政工程施工等专业 建筑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等专业 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建筑学、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专业 二、试点院校条件 (一)具备办学许可的法人单位(含公办和民办),已经开设建筑信息模型(BIM)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对应的相关专业,且该专业近5年连续招生。有3年以上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