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在制定发展目标时,最常见的做法是设置一个具体的百分比指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2016年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首先提出,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
之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都沿用了这一表述。稍有不同的是,前者将全国划分成三大区域——重点推进区、积极推进区和鼓励推进区。
至于“10年左右时间”,又自然划分为“十三五”“十四五”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的目标是,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目前“十三五”目标已超额完成。2020年,全国新开工装配式建筑6.3亿平方米,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约为20.5%;其中上海达到91.7%,北京为40.2%,天津、江苏、浙江、湖南、海南均超过了30%。
“十四五”时期,全国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目标继续沿用2016年的规划——2025年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目前,上海、海南、北京、江苏等地已经明确了本地区的“十四五”发展目标。其中上海源于基数较高,未设置具体数字指标。规划文件提出,“十四五”期间,在保持现有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和指标要求的基础上,提升建筑总体质量和性能。
“旅游大省”海南近年来非常重视装配式建筑发展。该地规划文件要求,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同时,今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60%,此后要逐年提升,2025年这一比例要大于80%。
位于重点推进区的北京和江苏也制定了较高的目标。2025年,北京要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5%,还要基本建成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建筑产业体系。江苏将发展目标定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
从其他已制定目标的地区看,山东、四川、江西均提出,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达到40%。重庆则与国家总体目标保持一致——到2025年底,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30%。
目前来看,大多数地区设置的目标都高于国家总体目标,甚至个别地区是“远高于”。即便是少数推进较慢的地区,其设置的目标也不低,多为30%左右。“十四五”末期,全国层面完成既定目标的难度不大。
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城市遇到了这样一种情况。虽然土地出让环节明确了装配式建筑相关指标,但部分开发商采取“拖字诀”,将装配式建筑部分放在二期或三期开发,这样不仅打乱了当地完成年度任务的节奏,还会导致区域市场出现部品部件产能过剩的情况。
长三角地区某省会城市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为了应对这种情况,他们要求中心城区同一地块内必须100%采用装配式建筑。也就是说,中心城区所有新建住宅均为装配式建筑。从购房者角度而言,这样也更为公平、更便于选择。